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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社工認證

北斗北行╱黃國基

杜鵑花開,鳳凰木茂盛之時,是香港莘莘學子埋首考試的時候,而六月,亦是內地成千上萬的社工,為考取社工專業資格而努力的日子。

內地的社工獲取專業資格的途徑,與香港大不相同。在香港,我們必須在獲得「香港社工註冊局」承認的課程畢業,才可成為「註冊社工」; 但在內地,要成為合資格的「社工師」,則是透過報考2008年開始的「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來認證。

然而,筆者覺得,內地此專業認許的方法,看似合理,有標準可依,但實際上,卻不太能保障社工的專業質素,甚至可能成為日後社工專業發展的障礙。這一切,還得從考試的方法說起。

現時內地可考取的社工資格,包括可取得「助理社工師」資歷的初級試,及可成「社工師」的中級試,而這些考試,全部都只是以筆試的形式進行,沒有任何工作實習的評核。雖然規定要有社工專科畢業,或若干年的社會工作經驗,才能合乎參加考試的要求,但由於他們對「社會工作經驗」的定義比較寬鬆,一般來說,在「地區工作」(如居民委員會)的,他們也會視為合乎資格;然而,這些工作的性質及要求,與社工實在存在極大的差距。

在此情況下,有極大批被認證的社工,實際上是毫無實務經驗。然而,對此有點認識的也會了解,內地社工所欠缺的,正是工作經驗,如此的認證方法,實際就是在為社工人力加添力量時,也同時加添了一大批不一定真正可擔當重任的社工。

事實上,筆者就認識一些過了中級試、取得了社工師資格的的同工,無論上級抑或他自己,都不認為他有能力擔任社工的工作,那「社工師」也心中明白,他的專業身分,只是來自熟讀幾本「考試天書」,而非具有真正的專業能力。

這考核制度最大的好處,是在十分短的時間,能容許極大批的應考者憑藉此途徑成為社工,滿足了內地那極速的社會工作服務發展。但這樣的發展,也正如本文前面所說,保障不了社工的專業質素,更可能有反效果:試想想,當社會人士見到有一大批有證書卻沒能力的社工時,會對這專業有信心嗎?如果他們只是一個沒有證書的社福從業員,市民可能還能夠理解和接受,但他們若是「攞正牌」的一員,實更容易受到質疑。




黃國基
投身社會工作二十多年後,現「轉移陣地」,大部分時間於國內,出任當地的社工督導及機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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