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義工會上癮嗎?
重情重義╱何重恩
常對人說,我的正職是義工,這個說法可能有點誇張,但當我回顧一些facebook上的舊照片,檢視一些假期的紀錄,發現這個說法似乎不太過份。
「義工」的定義很簡單,不用提升到學術層次去討論,本質就是一種無償工作吧!在愈來愈功利化的社會,無償服務本應沒有什麼發展空間,但義工服務在現代社會,卻做得出乎意料的百花齊放。理由很簡單,因需求實在太大。發達的社會,貧富懸殊無可避免,衍生無限的社會服務訴求,這些訴求在不主張福利社會的地區,根本沒有足夠的資源與人手去解決,義工就成為援兵之計。
多元化的服務需求,讓有志加入義工行列的朋友可以大派用場。雖說做義工應該是公民責任,但沒有一個政府能硬性規定人民去做義工。所以,如果希望動員這股無窮強大的社福動力,推廣義工精神的資源投放,是絕對值得的,近年在推廣義工的宣傳上,不斷提出助己助人的理念,期望增加參與義工行列的誘因,讓大家找到更多參與義工的理由。
在參與義工和推廣義務工作的歷程中,聽過不少義友、同行者告訴我做義工做到上癮。其實這種感覺,對我來說一點也不陌生,我何嘗不是每年付上數百小時去做義工!從十多年前開始,我每年都向部門申請每週6小時的義工時間,為我參與的服務單位去擔任各式各類的崗位,但我堅持服務一定要出力,雖然間中都要出錢!因我極不喜歡行過影張相的那種所謂參與,這種行為充其量只能算是一種對服務項目的鼓勵。忘記補充剛才提及向部門申請的6小時並非上班時間,而是下班後或申請假期的自己時間,是因為太難分辨我的工作和公職,所以從前的主管都建議我正式申請留個記錄。
自從開始了這個申請,我已沒再向相關義工機構,如義務工作發展局、社署等呈報義工時數。但我支持和鼓勵義工朋友要提交資料,也不要覺得競逐傑出義工是沽名釣譽,除非你是行過影張相的那種。
還記得當年在電台和義務工作發展局合辦「十大愛心之星」,由於我是項目總監,要向公眾交代當屆獲表揚藝人的名單。袁詠儀就因誤解我們的計算方式而為她的好友張學友抱不平,更質疑大會的公正性,而張學友因那段時間忙於登台、拍戲等,實際上參與義工活動的機會少了,最終沒有如其他天王般得獎。我趁着那次機會,向公眾重申義工的定義與慈善事務是兩件事,慈善家自然很有愛心,但計劃要表揚的是義工精神。時至今日,相信大家對這概念已十分清晰。
何重恩 版權所有©基督教香港信義會社會服務部
資深傳媒人、第四屆香港傑出義工、推廣義工服務督導委員會委員、義工服務推廣及宣傳小組召集人、路進會副主席、香港傑出義工會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