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一選校,不要自以為是
有家長問我:「一般家長在小一派位策略方面,最易犯的錯誤是甚麼?」
「是『自以為是』,是assume too much!」我答。
「敢問其詳!」
以下是我給家長舉出的例子:
小一派位計分辦法中有一項是「適齡兒童」,規定翌年九月開課時年齡介乎五歲八個月至七歲的便有10分。家長便利用這項取巧,「製造」一個自以為聰明絕頂、百無一失的「妙計」。家長給翌年九月開課才年滿五歲九個月的孩子申請自行分配學位,十一月放榜派後卻讓他大失所望。家長走來,若無其事的跟我談起孩子的派位。我問他是否失望,他說不會,因為他今年不會接受教署的派位,明年孩子只有六歲九個月,未到七歲故仍可申請。
「你誤會了,教育局規定合資格的孩子只會獲派小一學位一次,如果你不接受便要選直資或私校,不會再被派公營學校的小一學位了!」
家長聽後大驚失色,呆在當兒不知如何是好,大叫教育局「陰濕」。
「不是教育局陰濕,是你自以為是而已!」
第二個例子是在填寫統一派位甲部的三個選擇時出現的。我問一位看來醒目的家長怎樣填,他答:「有人揀填一個,有人揀填兩個,我覺得他們莫名其妙。有三個選擇,一定要晒,為何要留空,只揀一個兩個?」
其實除非家長有三間心儀小學,不然,不宜強迫自己填寫三個選擇。舉例,如果家長只有一所最心儀小學,我便提議他只填一間,留空第二和第三選擇。你會問,這豈不是好「蝕底」?非也,如果你有一間最心儀,而硬要填滿三個格,你一定第一格填最心儀,第二格次心儀,第三格三心儀了。萬一你的孩子被派次心儀或三心儀小學,他便喪失獲派統一派位乙部第一格最心儀小學的機會。為甚麼?因為子女一定要接受被派學位,而他一接受了被派學位,對他來說,派位便停下來,再不能跳去乙部了!
所以,統一派位只宜選最心儀的那一間小學。奉勸家長,替子女填表前要問清楚,Never assume too much!
趙榮德
現為輔導教師協會顧問,曾任喇沙書院副校長。關心香港教育,於《明報》、《星島日報》、《公教報》撰寫專欄,出版著作甚豐,有《不一樣的家長》、《趙Sir教英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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