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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康復服务要求设立照顾者津贴
2015年05月30日

2015年5月30日,本会参与一项调查发布会,是项调查由香港復康会研究及倡议中心联同香港大学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及照顾者联盟进行,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间访问了77位60岁以下中风和肢体残障人士的照顾者。

照顾者联盟于去年成立,成员包括由本会康復服务使用者组成的乐恩家长会。联盟要求政府设立照顾者津贴,正视残疾人士照顾者社会及经济贡献。

调查发现,有近四成半受访者因要照顾残疾家人而离职或转职,造成个人、家庭和社会的经济损失,计算他们每月经济价值约一万元。另以照顾而犠牲的时间计算,残疾人士照顾者每天为照顾付出逾四小时,照顾者身体和情绪健康都较一般市民差。当中逾半受访者在调查前30天曾向不同医疗机构求诊,是香港整体市民情况的近2.5倍。

值得留意是,超过九成受访者承受高的照顾压力,若得不到适当支援,现时由他们为残疾人士所提供的非正规服务会失效,政府因此可能更须投放双倍资源,既要为残疾人士提供支援,又要协助新增的受助人-照顾者。

有关照顾者津贴,照顾者联盟建议当局可考虑:
1.被照顾者不设年龄限制,但因残疾、病患或情绪行为困难而需经常照顾,而照顾者须15岁或以上;
2.不设经济审查;
3.基本照顾时数为每周需要35小时,每年不少于48周;
4.社区照顾服务及社会保障不能对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