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康復服務要求設立照顧者津貼
2015年05月30日

2015年5月30日,本會參與一項調查發布會,是項調查由香港復康會研究及倡議中心聯同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及照顧者聯盟進行,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間訪問了77位60歲以下中風和肢體殘障人士的照顧者。

照顧者聯盟於去年成立,成員包括由本會康復服務使用者組成的樂恩家長會。聯盟要求政府設立照顧者津貼,正視殘疾人士照顧者社會及經濟貢獻。

調查發現,有近四成半受訪者因要照顧殘疾家人而離職或轉職,造成個人、家庭和社會的經濟損失,計算他們每月經濟價值約一萬元。另以照顧而犠牲的時間計算,殘疾人士照顧者每天為照顧付出逾四小時,照顧者身體和情绪健康都較一般市民差。當中逾半受訪者在調查前30天曾向不同醫療機構求診,是香港整體市民情況的近2.5倍。

值得留意是,超過九成受訪者承受高的照顧壓力,若得不到適當支援,現時由他們為殘疾人士所提供的非正規服務會失效,政府因此可能更須投放雙倍資源,既要為殘疾人士提供支援,又要協助新增的受助人-照顧者。

有關照顧者津貼,照顧者聯盟建議當局可考慮:
1.被照顧者不設年齡限制,但因殘疾、病患或情緒行為困難而需經常照顧,而照顧者須15歲或以上;
2.不設經濟審查;
3.基本照顧時數為每周需要35小時,每年不少於48周;
4.社區照顧服務及社會保障不能對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