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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敎育遇上金錢的誘惑

教育隨筆╱趙榮德

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哲學家,米高桑德爾(Michael Sandel),在他的名著《錢買不到的東西》(What Money Can't Buy) 中討論到金錢在社會中的角色,並提出金錢(市場價值)應否介入非物質的領域,如教育、健康、友情。他問:「當金錢介入教育,會衍生出甚麼道德問題?」

「用金錢作獎勵來引誘學生閱讀有用嗎?」他舉了一個例子:有某間美國小學做了一個實驗,若然學生在某一段時間內閱讀一定數目的課外讀物,便會獲贈書券,結果兩天之內,圖書館最薄的那些書籍,被搜借一空。當然,我不是說閱讀超薄書籍無用,我只是說,用金錢來鼓勵學生閱讀多會徒勞無功,原因是閱讀要有興趣,而金錢「買」不到興趣!

另一個例子:美國前總統布殊於2001年提出NCLB (No Child Left Behind)法案,用「績效責任制」重新規範各州及市的學區,成績不達標的將會被削減撥款。結果為了保住聯邦撥款,學校向教師施壓,法案推行不久後,便爆發橫跨加州、紐約、喬治亞州等地的大規模教育人員作弊醜聞,NCLB法案亦於2015年被中止,錢的腐蝕力真的使人吃驚。

在香港,今年5月初某大報章的頭版標題為「幼園租校董物業,5年加租3倍」。原來在「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免費教育下,參加了計劃的幼稚園可向教育局申請租金資助,有幼稚園業主5年間將租金由84萬加至393萬,比差餉物業估價署的應課差餉租值高逾3成,非常誇張,令人有把利益輸送給校董的嫌疑!

還有一則更令人「大開眼界」的幼稚園事件:11間參加了學券計劃的幼稚園,為使用某個「商標」,而需繳交專利費(Royalty Payment),該11間幼園於5年間共繳交了1600萬元專利費,這件事件衍生兩個值得令人深思的問題:一,學券計劃的資助由公帑支付,這些錢卻用來付了「專利費」,那應誰來負責?二,幼稚園不是便利店,為何要付「專利費」?

天下烏鴉一樣黑,當教育遇上金錢的誘惑,一定會百病叢生,小心!!!




趙榮德
現為輔導教師協會顧問,曾任喇沙書院副校長。關心香港教育,於《明報》、《星島日報》、《公教報》撰寫專欄,出版著作甚豐,有《不一樣的家長》、《趙Sir教英文》等。

電郵:chiu2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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