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政策已推行多年,主要持份者如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家長、學者和專業教育人員一般認為,融合教育不足以應付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特別教育需要。」(摘自2013年2月平等機會委員會予「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融合教育小組委員」的意見書)
事實上,香港在特殊教育需要(SEN)的推展上,只能以千瘡百孔來形容:由孩子早期評估及訓練服務的不足,使有需要的幼兒往往錯失及早改善的時機;小學中的融合教育在資源及專業支援不足下,變成肢離破碎的服務,業界一直倡議的個別化學習計劃(IEP),得不到回應;學童艱苦地完成中學,想繼續升學,竟被視為奢望,十八歲後繼續留校學習,只能倚靠政府「開恩」;要升讀大專,更似一個不可能的夢!
當社會強調終身學習時,為何殘疾者,總是被拒諸門外?
本年五月份,我們曾舉辦講座給升小的SEN學童家長會,發現他們在面對孩子進入另一個學習階段時,擔心之餘,對小學的融合教育了解甚少,甚片一片空白;這不是他們不願意了解,而是沒什麼途徑可讓他們去知悉相關安排;其實教育局或社會署可分區舉辦一些相關簡介會,而非只在評估後給他們一紙證明,讓學校可據以獲得一些額外資源便了事。
當然,我們更期望致府聽到業界一直以來的訴求 ─ 以個別化學習計劃(IEP)的概念,為學童訂出適合他們個人情況的學習目標與要求;這概念已在不少地方(包括中國、台灣、英國、美國等)被採用,甚至以立法形式推行,被視為最能配合學習差異的方法;但政府卻以一句「校本」便置SEN學童的需要於不顧。
當然,不可或忘的是這群孩子未來的升學機會,現時,他們要入讀大專,幾乎是一個妄想!這現況不全因他們的能力,而是由於制度使然,如「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SEN)無法適應通識教育科多角度綜合思維模式,而無法通過公開試入讀大學」,為何政府對一般人說終身學習之時,他們卻被技術性地排拒在外?
文首所引述的平機會文件的一句話,很需我們的社會細味
─ 「為有效地推行融合教育,所有持份者都必需樂於承擔並有尊重人人享有平等機會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