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看到今日的警隊,似乎完全偏離了執法原則,包括罔顧公衆安全,在地鐵站內放催淚彈;危害生命如肆意傷害無反抗被捕人士、近距離濫發具殺傷力武器;阻礙人道救援,驅逐及拘捕醫護人員;違反執法守則,拒顯示委任證;喬裝成示威者挑動亂……
不少市民亦認為警方執法不公,元朗721事件中的不作為,對已拘捕的20多人至今仍未作起訴;再有近日荃灣、北角的懷疑黑社會打人事件中,予人明顯的差異性執法觀感;更讓市民對警方與黑社會勢不兩立生疑。
我們強烈譴責這偏離執法原則,在過程中危害市民生命及威脅公眾安全。
我們反對暴力,呼籲社會應以對話解決分歧。面對民憤,特區政府初則不作回應,今天則以「止暴制亂」之名,濫用警隊暴力;對此我們亦同時強烈譴責。請政府回頭,別再作加劇社會不安之舉;事實上,只要政府對強烈的民間訴求,特別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作出積極回應,相信民怨、民憤便可疏導,社會便可逐步回復正軌。